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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3月29日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焦 蔚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琛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 丰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
李 芬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免 去:
龙建新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贺志平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丰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芬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