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3月29日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 命:

焦 蔚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 琛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 丰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

李 芬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免 去:

龙建新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贺志平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丰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芬的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