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平正义筑牢人民群众安全感

——平江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平江法院积极响应号召,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专项斗争不断深入开展。

“人民法院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一环,也是最后一环,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作为平江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院长李明表示。

平江法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作为“一把手”工程来认真谋划,切实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实到位。该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案审判组、专案宣传组、线索摸排组,形成了一把手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出台实施方案,制定责任分解表。坚持定期召开会议,明确各阶段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形成整体合力。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谈心谈话、逐级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组织全体党员签订《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员承诺书》,严守党纪、政纪、法律和道德底线。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实报实销,优先保障,确保扫黑除恶办案经费、宣传经费和专用设备购置、审判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经费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经费保障。

扫黑除恶,关键在办案。在审理涉黑恶案件时,平江法院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方针,围绕扫黑除恶12类重大打击对象,确定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对涉黑涉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坚决从严判决,打掉其嚣张气焰;注重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等多种手段,严防其坐大成势。截至目前,平江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纳入涉黑恶势力范围案件7件,结案6件,惩处罪犯34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6人,共对涉恶犯罪判处财产刑200余万元。

平江法院树立协同作战意识,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联席会议、交流学习、会商研讨等多元化形式,与公安、检察机关统一把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构建多部门联合办案长效机制,形成强大打击合力。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执法尺度和标准;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积极提前介入,及时为案件侦查提供指导意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做好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的结合文章,坚决做到对涉黑涉恶案件深挖彻查背后腐败问题;抓好线索摸排工作,实行重大信息及时报送制度。

走进法院,映入眼帘的是滚动播放的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醒目的位置设置了宣传栏和扫黑除恶的举报信箱,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派发了扫黑除恶的宣传手册,该法院运用多种形式和措施,开展了一系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营造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法院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三大平台,向人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打击的重点对象、领域、行业以及有关的政策法律。在法院审判大楼、诉讼服务中心等显眼位置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公开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每个基层法庭设置宣传栏,借助电子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工作动态、标语等信息,向干警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切实增强专项斗争工作的传播力、引导力。组织干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考试,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夯实干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储备,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和理论保障。(刘高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