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门调解减诉累 化解恩怨暖人心


本报讯(徐 艳 唐 礼)近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调解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化解了一对因补偿款反目的前翁媳数年来的矛盾。

黄某与吴某本是翁媳关系,2019年,黄某所在村组获移民补偿款,在吴某与黄某之子离婚未判离的情况下,黄某领取了他们的补偿款且未分配给他们。吴某数次找到黄某索取属于她的那份补偿款时,黄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于是吴某将黄某诉至法院。吴某因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岳阳中院民二庭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刘玲与法官助理许进通过阅卷发现该案涉及的是亲人之间的情感与利益的纠葛。虽然开庭传票已送达双方当事人,但为了不使亲情决裂,承办法官决定在开庭前上门调解。

来到黄某和吴某所在村组,承办法官向村委会和周边村民了解了案件的细枝末节。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先是与村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争取让村组共同配合调解工作。“虽然已经离婚了,但是吴某的户籍仍属于村组,补偿款理应有她的一部分”,承办法官、村干部、吴某和黄某围坐在一起,经过承办法官数小时的劝说,双方感念过往亲情,达成调解协议,由黄某向吴某一次性支付征收补偿款5万元,一场翁媳间的利益纠葛终于画上句号。